• 736916955/2017-00255
  • 卫生
  • 2017-12-29
  • 主动公开
  • 哈南政办规〔2017〕15号
  • 现行有效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1-11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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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把《南岗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原文下载哈南政办规〔2017〕15号医疗联合体建设.doc: 

南岗区推进医疗联合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5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分工协作模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可将社会办医院广泛纳入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

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

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组织模式

根据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鼓励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一)组建医疗集团。探索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等,组建区域医疗集团,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也可采取业务帮扶(托管)模式,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不改变隶属关系,以技术、管理帮扶协作为主,实行业务、管理一体化。在医联体内部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为纽带,推行预约门诊住院、检查互认、处方流动、用药衔接、信息互通。

(二)组建专科联盟。依托三级医院优势专科资源以及专科医院专业优势、中医药和妇幼保健特色优势,以骨伤医院、区妇产医院为主体,建立专科医疗联盟。充分发挥国家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增强各专科联盟之间的联动和协作,推进人才共享和服务衔接,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三)发展远程医疗协作。医联体内大医院向基层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例讨论、手术示教指导等形式多样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制定方案、下级实施治疗”医疗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三、重点任务

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构建医联体内部组织架构,制定医联体工作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成员单位的进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在医联体主体单位内部设立办公室,负责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日常工作,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对象上下转诊、日常监测统计等任务。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三级医院针对区域内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接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

理服务。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发挥上级医院品牌效应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医生信誉度,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建立完善收付费机制,开展分类签约、有偿签约和差异化签约。采取组合式签约服务模式,对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即视为与上级医院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并享受相应的优化政策,通过签约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向家庭医生团队开放专家号、预留床位等资源,为转诊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加强医联体内上下转诊用药衔接。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引导居民自愿签约。

(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医联体内各单位均应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机构,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按照“优先、优惠、便捷、安全”的原则,制定转诊制度,签订转诊协议,形成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三级医院应做好转诊后技术指导工作。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五)促进资源有序流动和区域共享。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

大型检查检验设备开放共享,鼓励医联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通过坐诊、带教、业务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创新机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三)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收治、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分级诊疗服务机构建设、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五、组织实施

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各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充分发挥区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医联体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医院要把医联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实施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

区卫生和计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按年度制订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

区发改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区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区人社局协调上级部门,要根据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制

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病种的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保支付比例,降低属于下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而到上级医疗机构诊疗人员的医保支付比例。上转患者实行累积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支付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按一定比例分担。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

(三)强化督查评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区卫生和计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和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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