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0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区政府组织对2023年8月1日前制发并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8件、修改12件、废止8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南政规﹝2017﹞1号)等8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修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南政办综﹝2014﹞18号)等1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对外公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三、废止《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南政综﹝2008﹞3号)等8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1.保留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保留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起草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规﹝2017﹞1号 |
区社保中心 |
文件涉及职能划归区社保中心,变更区社保中心为起草实施单位 |
2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岗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 |
哈南政规﹝2020﹞1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
3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哈南政规﹝2020﹞2号 |
区残联 |
|
4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哈南政规〔2021〕1号 |
区司法局 |
|
5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1〕1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
6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哈南政规﹝2022﹞1号 |
区司法局 |
|
7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哈南政规﹝2022﹞2号 |
区妇联 |
|
8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及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2﹞2号 |
市资规局南岗分局 |
|
附件2
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起草实施单位 |
1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综﹝2014﹞18号 |
区住建局 |
2 |
《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6号 |
区住建局 |
3 |
《南岗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11号 |
区卫健局 |
4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失去独生子女父母老年护理补贴发放办法(暂行)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14号 |
区卫健局 |
5 |
《哈尔滨市南岗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15号 |
区卫健局 |
6 |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8﹞2号 |
区卫健局 |
7 |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8﹞3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8 |
《南岗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
哈南政办规﹝2019﹞3号 |
区卫健局 |
9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0﹞1号 |
区政府办 |
10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0﹞2号 |
区文体旅游局 |
11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2﹞3号 |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 |
12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2﹞4号 |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 |
附件3
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起草实施单位 |
1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哈南政综﹝2008﹞3号 |
区民政局 |
2 |
《关于印发南岗区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8号 |
区发改局 |
3 |
《南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规﹝2017﹞2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4 |
《哈尔滨市南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7﹞9号 |
区市场局 |
5 |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个人)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18﹞7号 |
区城管局 |
6 |
《哈尔滨市南岗区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 |
哈南政办规﹝2019﹞1号 |
区应急局 |
7 |
《哈尔滨市南岗区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哈南政办规﹝2019﹞5号 |
区市场局 |
8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哈南政办规﹝2022﹞1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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