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人社规〔2019〕3号)和《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对吸纳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年满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现对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46家单位,共计932人次,拟拨付的见习补贴1047180.00元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电话:0451-82705754
附件:《南岗区2022年度拟拨付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名单》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