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69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方便食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蔡蔡零食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宝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色冷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伊春区桃茂源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伊春市伊春区原味煎饼店生产的老味道原味煎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博源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市甘南县武大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易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粗粮煎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原因为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博源土特产店储存不当造成。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大庆市红岗区鑫拇指生鲜超市销售的、来自大庆市赵双果蔬的韭菜,其中铬(以Cr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安达市福七百超市销售的、来自大庆市龙凤区张利峰蔬菜经营部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双鸭山市集贤县三十九号菜库销售的、来自双鸭山市集贤县四达桂花姜业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鹏越酒水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家烧锅酿酒厂生产的老知青酒52%vol,其中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双鸭山市宝清县抱诚白酒加工厂生产的白酒50%vol,其中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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