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五十四项)
南岗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五十四项:哈尔滨市主城区建筑施工场地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冲洗设施、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料堆未覆盖等问题,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重视不足,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关制度不完善,责任划分不明确,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工地附近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二、整改目标
完善监管机制及相关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得到有效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达标。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以市住建局要求的“市级督办、区级监管”为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引导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建立扬尘污染治理项目清单,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无死角、全覆盖;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级抽查的检查方式,加大扬尘污染整改力度,进一步压实各参建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防尘控制措施未达标项目,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利用停工整改、通报曝光等行政手段予以从严处罚,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环境达标;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严肃处理应付检查、临时整改现象,防止问题反弹,营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严查、严处、严罚的高压态势。同时,举一反三,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南岗区住建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并印发《关于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同时,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严格做到“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确保施工现场扬尘可控,截止2021年7月底,累计检查在建项目442项次,经区住建局对各在建项目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以上问题均已按时限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做到了问题立行立改,扬尘污染明显下降,使辖区内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3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1-82703416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岗区住建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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