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南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二、整改目标:完成2020年南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回收网点建设、存放转运、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以及重点区域公益性回收工作等所需的基本费用支出,全面完成回收处理工作,避免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风险。
2.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回收、奖励回收、积分管理、实物兑换等有效措施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3.组织乡镇、村屯及种植大户进行捡拾回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南岗区农业农村局与其他相关单位协调,委托可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企业,将南岗区2020年2.009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处理完成。通过对南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保障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了污染。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南岗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1-82701525
八、受理地址:南岗区大成街52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南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 30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