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11-05-11 09:34 字体大小:

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位于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辖区内有农垦长江新苑辽河、华山、鼎鑫、中植、龙福、金河、中发10个社区街道办事处共有7个内设机构: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城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街道机关、派出所及所属企事业、社区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办事处中层干部推荐、竞争上岗等项工作的具体承办。

4、负责社区居委会书记的选拔、考核、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地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中心组学习。

6、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抓好人大、政协联络、工商、统战、老干部、宣传、工会、科协、保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协调、督办和办事处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3、负责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

6、负责区长热线督办工作。

7、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报表及宣传工作。

9、负责办事处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10、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

11、负责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地区统计工作。

14、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15、负责代征代收房产税工作。

16、负责社会固定资产任务的完成。

17、地区大项目建设的监控。

18、地区税源企业的监控。

 、城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自管辖区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包灯饰亮化)责任制。

2、负责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3、负责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与供热、供水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5、负责辖区危房安全、督修工作、协助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摸底、维稳听证、拆迁信访稳控工作。

6、负责每季度对本辖区范围内安全大检查不少于1次,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7、负责同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8、负责城管信息平台信访件的回复及督办。

9、负责居民垃圾清理费收缴工作。

10、负责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与具体实施。

10、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换届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民政低保救济、低困、低收入、廉租房、公租房的办理与审核。

2、负责老龄、敬老优待证初审和发放。

3、负责民族宗教、地名、以及双拥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工作。

5、负责军队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6、负责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培训、年度考核。

7、负责社区工作者社保、医保缴纳和调转手续办理。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院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2、负责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3、负责协调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措施。

4、负责对“法轮功”重点人员开展帮教管控。

5、负责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

6、负责征兵任务的完成。

7、负责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落实,协调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按职责开展好工作,保证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的发挥。

2、结合实际组织好社区劳动保障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基础建设,更好地完善基层为人民服务的平台。

3、宣传劳动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宣传,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跟踪卡和数据库。

4、负责搜集就业岗位信息,传递给下岗失业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

5、负责辖区内驻街单位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用工信息调查工作,参与劳动监察的专项劳动执法检查活动。

6、负责本辖区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养老金的指纹认证、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举办各种文艺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8、负责宣传贯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要求管理保护好荣市地区的文物。

9、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计划和工作总结,面向青少年、老年人和全体社区成员,定期组织辖区的社区活动。

10、负责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国企退休工作,为社区的退役军人和国企人员进行服务。

七、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值班电话:89366300

单位负责人:曾文利

各科室电话:

党建办:89771255

综合办:89366300

社会事务办:89635099、87007489

城管办:8232474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81773334

党群服务中心:89556177

司法所:82313512

辖区内共有10个社区:

农垦社区:高新路01号,联系电话15945164007

长江社区:黄河路188信恒小区9栋1-102,联系电话82295448

新苑社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1号楼,联系电话82387929

辽河社区:嵩山路105号,联系电话51195915

华山社区:嵩山路196华山小区1号楼,联系电话88724000

鼎鑫社区:辽河路239鼎鑫10号楼,联系电话58903857

中植社区:辽河路263号二楼,联系电话58907974

龙福社区:先锋路326紫荆相府后院二楼,联系电话82510990

金河社区:沿河路1号,联系电话58903797

中发社区:先锋路591中发小区9栋20门市,联系电话82513928

信息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