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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黑价联[2017]51号文件的通知哈发改联[2018]10号

日期:2018-01-30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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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改委、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

黑价联〔2017〕51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地)、县(市)物价局、财政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决定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由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技术科目)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调整为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其他事宜仍按《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规定执行。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并及时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0日


(来源:哈尔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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