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南岗区卫生健康局与区教育局决定对全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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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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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
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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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
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