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7-30 09:45 字体大小:

       根据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权属登记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要求,结合南岗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文件。现将制定此文件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具体条文等进行说明和解释。

(一)方案出台背景。2013年市政府列入135个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房屋权属登记问题陆续得到处理和解决,随着此项工作接近尾声,各区又陆续发现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问题,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根据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权属登记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要求,结合南岗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制作过程。根据《关于最后上报历史遗留房地产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项目统计表的通知》要求,南岗区对2009年底前的历史遗留建设项目和2010年以后截止到2016年末前进户的新建建设项目进行多次梳理,筛选出会签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上报市政府。南岗区结合工作实际,将《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成员单位均无分歧意见及其他问题,经南岗区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后,组织制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一定要清晰掌握相关项目不能办理产权的根本原因。区政法委牵头,组建税费清缴组,各个街道办事处、王岗镇政府、属地国地税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法制办、区检察院为成员单位,全力配合。2.扎实推进,细化工作流程。对规定时限内无正当原因拒不承担依法交税义务的开发商要毫不姑息,区政法委牵头,区法制办、区法院、国地税分局共同研定,立即启动起诉、立案程序。3.严肃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区委、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要切实把此工作作为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四)指定的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本方案由南岗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制定、组织实施,解读机构为南岗区城乡建设局,解读人为房屋安全办张涛,联系电话:82767080。

                                    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相关文件: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