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信用办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意见,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法界制度推动信用东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17】24号)精神,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工作,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
二、 制定过程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方案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区政府法制办对《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 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是对南岗区各单位、各部门加强信用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此方案,以保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信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措施
《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督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司法局、安监局及各乡镇政府等近70个单位和部门。区信用办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开展社会信用工作,并要求成员单位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全区社会信用工作。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近几年来,我国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诚信建设和守信典型的宣传,经常性的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对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对失信行为记录在案的,信用度低的企业和单位实行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画,办公室电话:82367833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信息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