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1-23 17:14 字体大小:

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哈政办规〔2018〕4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对南岗区四环路合围区域(含四环路),实行全时段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禁止流通,做到零燃放响声、零安全隐患、零安全事故。

根据《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哈政办规〔2018〕4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与政府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区政府法制办对《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是对南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予以指导。

(二)主要措施

《方案》从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出地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部署。落实网格监管,强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等几个方面做出规定,保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开展。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根据南岗区实际情况,主要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途径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肥料化利用。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机械化翻埋碎混还田、免耕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和秸秆造肥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黄贮等技术模式,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秸秆基料化利用。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利用新途径,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提高秸秆基料化应用比例。秸秆原料化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持续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由南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南岗区安监局副局长邓柏春,办公电话82768415。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