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3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百万职工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竞赛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1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振兴哈尔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推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哈政办规〔2021〕6号)精神,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助推南岗区高质量发展的“高精尖”技能人才。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
按照省委、市委相关文件,区政府和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我区今年需完成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达到75%以上,参赛职工达到2万人以上。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提升职工参与率,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制定《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振兴哈尔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推南岗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1、《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34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百万职工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竞赛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15号)
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振兴哈尔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推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哈政办规〔2021〕6号)
四、《公告》时限及主要形式
1、公告时限
8月30日前完成实施意见公告。
2、公告形式
通过纸质文件及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告。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南岗区总工会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82737662
哈尔滨市南岗区总工会
2021年8月5日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振兴哈尔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推南岗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