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严肃问责追责,制定了《南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文物安全状况不断好转。因此,要求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厘清各有关部门文物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文物管理单位、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文物安全负全面责任,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二、制定《意见》的过程
在《南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局与区城管局、住建局、应急局、执法局、更新局、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市自然规划局南岗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岗区大队及荣市街道办事处、奋斗路街道办事处、曲线街道办事处、文化街道办事处、哈西街道办事处、花园街道办事处、松花江街道办事处、革新街道办事处、保健路街道办事处、燎原街道办事处、红旗满族乡政府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局将《南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在南岗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征求意见过程中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南岗区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对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文物所有权单位(人)、文物使用单位(人)细化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健全落实机构,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强化文物执法、监督、管理职能,严肃责任追究。
(二)主要措施
1、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2、健全管理体系,发挥文物网格化管理作用;
3、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文物安全;
4、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开展文物安全检查评估,强化文物安全巡查;
5、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建立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6、建立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责问责机制;
7、成立南岗区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四、《意见》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意见》由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解读;联系人:毕媛媛,联系电话:0451-87531513
相关文件:南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http://www.hrbng.gov.cn/hebngq/tzgg/202410/c01_1022279.shtml
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