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结果的情况说明
我委已就《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向相关职能部门: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区委统战部、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科协、区残联、区社保经办服务中心、区工科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进行书面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8月22日在政府网站公示《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未收到群众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南岗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