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和有关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承担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国家、省、市拨付的统计事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协助街镇管理统计员。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府运作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政务公开、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组织全区统计人员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依法在全区组织和开展统计执法;受理、承办统计违法行为的信访工作;组织实施全国性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负责普查数据的处理和研究开发工作;编制普查年鉴、普查公报等普查资料;组织实施国家调查队的工业企业、服务业、邮政业的法人及个体单位专项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地方经济的非公有制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法人及个体单位的抽样调查和中小企业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法人及个体单位的抽样调查;组织实施全国人口变动和安全感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国大中城市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日常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全区基本单位动态名录库,并负责日常管理、更新和维护;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建立统计信息网络平台;负责对统计信息网络平台软件、硬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平台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加强统计信息的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区直部门和街道(乡镇)统计数据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二)经济社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区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建立相关地方统计调查、监测、评价等制度,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区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测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参与全区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检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统计监测;提供有关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业、行业能源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综合整理服务业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承担科技R&D清查统计调查任务;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普查中心。协助做好全国性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负责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编制普查年鉴、普查公报等普查资料;协助做好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协助做好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法人及个体单位的抽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对主要畜禽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及其它抽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人口变动和安全感抽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对全国大中城市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区基本单位动态名录库,并负责更新和维护;负责哈尔滨大数据平台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划代码更新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的临时性调查或专项调查工作,同时撰写调查报告,为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综合办公室:82716028(值班电话)
经济社会统计科:82705938,82716090,82763530,82705217,82763028,82716236
普查中心:82735766,8276362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副52号
邮编:150001
负责人:王天光
工作时间:8:00-11:30 13:30-17:00(工作日)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