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南岗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要内容
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南岗区政府信息、南岗区政府办公室信息。
信息编排体系包括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本机关主要通过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查阅(网址:http://www.hrbng.gov.cn/)。同时,根据区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2.南岗区微信公众号。公众号:gh_2461b0655339
3.政府信息查阅点:
(1)南岗区档案馆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阳光二道街10号
服务电话:82708441
(2)南岗区图书馆
办公地址:南岗区中山路205号
办公时间:8:30-16:30(每周四上午闭馆)
咨询服务电话:0451-87013329
(3)南岗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一楼A区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0451-86224288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南岗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到南岗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行政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rbng.gov.cn/)),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邮编:15000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3、申请处理
信息产生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信息产生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信息产生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信息产生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信息产生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信息产生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产生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刘泸峰;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angangxinxi@163.com;联系电话:0451-82705546;传真:0451-82728955。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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