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制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南岗区审计局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12658/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审计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78-2号,联系电话:0451-536330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增强公开时效性,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助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领导组织机构作用发挥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充分运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做好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任务;三是活化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进一步创新;对部分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内容和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全面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务阳光透明。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南岗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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