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17-00246
  • 2017-05-08
  • 主动公开
  • 哈南政办规〔2017〕2号
  • 已失效

南岗区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已失效)

日期:2021-01-06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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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南政办规〔2017〕2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岗区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南岗区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根据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区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基本淘汰我区剩余黄标车,完成淘汰老旧车任务。

二、组织机构

强化以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南岗公安分局、南岗交警大队、哈西交警大队、各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南岗区淘汰治理黄标车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南岗交警大队、哈西交警大队:将已分解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动员车主开展淘汰工作;二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淘汰工作进度,与市交管局核对已淘汰黄标车明细;三是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一律上限处罚;四是联合环保部门强力打击黄标车违法行为;五是对停车场进行排查,摸排报废车辆中未办理淘汰手续的黄标车;六是为主动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开辟注销登记绿色通道;七是负责淘汰各街道乡镇穷尽一切办法仍无法淘汰的黄标车。

(二)南岗环保分局:一是及时贯彻落实省、市环保部门淘汰黄标车相关要求;二是向社会公示有“黄改绿”资质的企业名称、咨询电话、改造地点及流程,方便车主自主选择、就近办理“黄改绿”;三是与交警部门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打击“冒黑烟”黄标车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区交通局:做好货运黄标车的排查统计工作,督促其办理淘汰手续;对不主动淘汰的货运黄标车统计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对货运黄标车不予进行年度审验。

(四)区财政局:做好淘汰黄标车工作补助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企业责令整改,依法处罚。

(六)区委宣传部:一是广泛宣传和解读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及规定,争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二是协调《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哈尔滨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我区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

(七)区法制办:负责解读淘汰黄标车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八)区信访办:负责做好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过程中的信访稳控工作。

(九)南岗公安分局:负责查找登记信息不准确,车辆多次交易无法联系车主等失联车辆车主信息。

(十)各街道、乡(镇):一是实行淘汰黄标车主任(乡镇长)责任制,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二根据区政府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倒排推进时间表;三是按照全区淘汰黄标车明细表,及时细化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社区(村),并督促单位和个人及时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要认识到淘汰黄标车工作是对中央统一部署和对城市建设发展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协作共赢”理念,着力打破资源和信息壁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动员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动员,为淘汰黄标车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三)强力推进,阶段考评。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考评组,对各单位淘汰黄标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考核。第一阶段由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需完成任务目标的10%;第二阶段6月30日,需完成任务目标的40%;第三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末,需完成任务目标的80%;第四阶段10月1日月至12月底,需完成任务目标的100%。考核情况列入全区年终考核。

(四)强化责任,监督倒查。各有关单位,于每日15时前将当天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淘汰治理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三天通报一次全区推进情况,每月召开汇报会,总结并部署下步工作;区督导考评组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阶段性任务没有完成、推动工作不力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全区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将已分解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动员车主开展淘汰工作。

4月30日前完成10%,6月30日前完成40%,9月30日前完成80%,12月末前完成全部100%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2

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淘汰工作进度,与市交管局核对已淘汰黄标车明细。

4月30日前完成10%,6月30日前完成40%,9月30日前完成80%,12月末前完成全部100%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3

加强路面管控,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一律上限处罚。

全年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4

对停车场、报废车场进行排查,摸排其中未办理淘汰手续的黄标车。

全年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5

开通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主动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开辟注销登记绿色通道。

全年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6

负责淘汰各街道乡镇穷尽一切办法仍无法淘汰的黄标车。

全年

南岗交警大队

哈西交警大队

7

及时贯彻落实省、市环保部门淘汰黄标车相关要求。

全年

南岗环保分局

8

向社会公示有“黄改绿”资质的企业名称、咨询电话、改造地点及流程,方便车主自主选择、就近办理“黄改绿”。

4月30日前

南岗环保分局

9

与交警部门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打击“冒黑烟”黄标车及其他违法行为。

全年

南岗环保分局

10

做好货运黄标车的排查统计工作,督促其办理淘汰手续

全年

区交通局

11

对不主动淘汰的货运黄标车统计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全年

区交通局

12

对货运黄标车不予进行年度审验。

全年

区交通局

13

做好淘汰黄标车工作补助资金保障工作。

全年

区财政局

14

负责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企业责令整改,依法处罚。

全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

广泛宣传和解读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及规定,争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

全年

区委宣传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6

协调《哈尔滨日报》、《新晚报》等媒体,宣传我区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

全年

区委宣传部

17

负责解读淘汰黄标车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全年

区法制办

18

负责做好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过程中的信访稳控工作。

全年

区信访办

19

负责查找登记信息不准确,车辆多次交易无法联系车主等失联车辆车主信息。

全年

南岗公安分局

20

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实行淘汰黄标车主任(乡镇长)责任制。

全年

各街道、乡(镇)

21

根据区政府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本地工作措施,倒排推进时间表。

4月26日

各街道、乡(镇)

22

及时细化分解黄标车淘汰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各社区(村),并督促辖区单位和个人及时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

4月30日前完成10%,6月30日前完成40%,9月30日前完成80%,12月末前完成全部100%

各街道、乡(镇)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南岗区2017年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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