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南岗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以点带面,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哈政办〔2018〕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南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南岗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与政府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区政府法制办对《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是对南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对下一步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明确指导。
(二)主要措施
《方案》明确了南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原则、分类方式、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明晰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了组织机构,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生活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南岗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南岗区城管局孔繁志,办公电话53675221。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件:《南岗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南岗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