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的通知》(黑转改办发〔2020〕2号)要求,为进一步明晰机构改革后全区部门权责事项,促进规范履职和依法行政,区委、区政府已责成南岗区权责清单工作小组对南岗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规范。现将《南岗区权责清单(2020年)》予以公布。
南岗区权责清单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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